Ee23时尚网

 找回密码
 登记注册
搜索
查看: 148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國語] 群星《我爲歌狂 第2期》[320K/MP3/101M][CT]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5-14 10:1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專輯名稱:我爲歌狂 第2期
歌手姓名:群星
發行公司:安徽衛視
發行日期:2013年05月09日
專輯語言:國語

專輯介紹:
《我爲歌狂》是超8000萬巨資投入,誓要引領中國聲音的音樂賽事,由安徽衛視引進,2013年5月2日首播,每期節目由音樂大腕組隊PK,兩隊明星大腕以年代經典音樂爲基礎,進行歌曲改變PK,由觀衆投票選擇勝出者,中間穿插音樂遊戲,場內場外頻與觀衆互動,以音樂爲媒,用音樂對抗!
◎節目介紹:
《我爲歌狂》是由The Voice好聲音國際原創班底傾力打造,繼好聲音紅遍全球之後荷蘭Talpa公司又壹音樂力作,每期節目由音樂大腕組隊PK,兩隊明星大腕以年代經典音樂爲基礎,進行歌曲改變PK,由觀衆投票選擇勝出者,中間穿插音樂遊戲,場內場外頻與觀衆互動,以音樂爲媒,用音樂對抗。“整蠱的益智遊戲+老歌新唱的音樂+明星大腕效應”。該節目在海外播放期間獲得空前成功,首播第壹集在荷蘭就壹舉斬獲23.9%的市場份額。《我爲歌狂》于2013年5月2日[1]起每周四晚21:10在安徽衛視全國首播。
《我爲歌狂》狂投8000萬,成爲2013年衛視投入最多的節目之壹。網絡爆光壹張2013年各衛視節目制做成本預算表,安徽衛視全新音樂對抗節目《我爲歌狂》狂投八千萬,在投入方面僅次于中國好聲音,這也是安徽衛視這麽多年來第壹次在壹個節目上的投入超過劇的投入,並邀請了湖南衛視團隊與安徽衛視團隊並肩作戰。
◎賽制介紹:
《我爲歌狂》節目打破以往歌手單打獨鬥的個人演唱方式,采用明星組隊同台真唱PK的方式來彰顯不同。《我爲歌狂》每期會將歌手分爲紅藍兩隊,每隊三人,進行四輪的歌唱比拼,第壹輪先是讓歌手演唱對方歌手的歌曲,第二輪再演繹同隊歌手的歌曲,第三輪同隊歌手進行歌曲串燒,最後壹輪,也是最具看點的壹輪是所有歌手將演繹節目組指定的壹首歌曲,看他們如何完美掌控自己的嗓音和唱腔。待所有演唱完畢,在場的五百零壹名來自各行各業的大衆評審將利用手中的按鍵器決定歌手分數的高低,並最終掌控參賽隊伍的成績。
在節目賽制上,《我爲歌狂》有點類似于美國電視真人秀節目《幸存者》,只是《我爲歌狂》是屬于歌手之間的音樂鬥爭。節目中,12位華語樂壇不同時期、不同音樂風格的唱將分成四個“戰隊”,每個戰隊分別包含資深、經典及新生代歌手各壹位。四組“戰隊”進行單循環作戰,每期兩隊之間PK四輪,落敗隊伍中的三名隊員將進入“密室環節”作內部投票,決定淘汰其中壹位,並在下壹輪由新隊員替補。之後進入車輪戰,累計負三場的隊伍,則要面臨全隊淘汰的懲罰。
◎節目亮點:
01.好聲音團隊打造。《我爲歌狂》節目是安徽衛視大手筆引進國外版權傾力制作,由《好聲音》國際原創班底“荷蘭Talpa”傾力打造,這也是繼《好聲音》紅遍全球之後,該公司又壹全新音樂力作,是時下國內《我是歌手》節目全面升級版。該節目在海外播放期間獲得空前成功,首播第壹集在荷蘭就壹舉斬獲23.9%的市場份額。
02.實力組隊同台真唱PK。《我爲歌狂》欄目是是壹檔通過改變歌曲向經典致敬的明星音樂競演類真人秀,是時下國內《我是歌手》節目全面升級版。節目通過邀請樂壇實力明星唱將現場真唱、真PK的模式,讓觀衆沈浸在樂壇大腕酣暢淋漓的“好聲音”之中。
  
03.歌壇重量級人物加盟。《我爲歌狂》目前已經獲得知名企業冠名,冠名費用直逼湖南衛視《我是歌手》。爲對抗其他同類節目,安徽衛視節目組正在邀請張惠妹、李宗盛等多位樂壇重量級人物作爲嘉賓主持人、參賽選手加盟,甚至包括壹對曾經的“樂壇夫婦”。
04.節目價值觀新穎。和以往單人PK的比賽規則不同,《我爲歌狂》采用了較爲新穎的組隊比賽方式,通過這種方式,讓觀衆感受團結就是力量、團隊協作的價值觀。參賽的4大陣營將由經典偶像、時代偶像和著名唱作人組成,唱作人作爲團隊領袖,帶領本團隊和其他團隊PK。
05.評審方式獨特。《我爲歌狂》節目將不設置專業評委,各參賽隊伍的成績由現場觀衆直接決定。

專輯曲目:
01.天黑 - 柯以敏
02.背叛情歌 - 紀敏佳
03.囚鳥 - 溫岚
04.囚鳥 - 郁可唯
05.愛我 - 李翊君
06.傻瓜 - 阿杜
07.請走人行道+假行僧+花房姑娘+無地自容 - 紀敏佳/李翊君/溫岚
08.回到拉薩+春天裏+怒放的生命 - 郁可唯/柯以敏/阿杜

鏈接地址: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登记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Ee23时尚网 ( 粤ICP备09167417号-1 )

GMT+8, 2024-5-2 10:16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